2008年7月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手建工程一手收黑钱
邵立丰 潘晨

  近日,台州市路桥区文广新局原副局长缪云飞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刑11年6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2年。
  缪飞云担任台州市国际会展中心、路桥区文体中心、区世纪广场三大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,负责采购工程中的舞台机械、灯光、音响等设备。他利用职务之便,连续接受他人的贿赂共27万元,同时在工程施工、工程款支付上给予关照。  (邵立丰  潘晨)